尊敬的用户:
福中达拍卖平台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向买家收取软件使用费,具体收费规则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收费条件
1、收费说明:
基于平台向用户提供了信息资源展示、网络拍卖/竞价交易等软件服务,平台将收取相应软件使用费。
2、适用范围:
自本规则生效日起,按照标的发布时间计算,发布时间在生效日前的,适用原收费规则;发布时间在生效日后的,适用本规则。
3、收费条件:
以系统成交为准,即只要标的通过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竞买人即应按照本规则向福中达支付软件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买人悔拍、处置人成交不卖的交易的情形
4、不收费的情形:
因福中达网站导致的系统交易失败的情形,包含因流拍、撤回、中止。
二、软件使用费收费标准:
软件服务费按标的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计费,具体平台费率以标的页面公示为准。
1、商业机构
商业机构在平台发布的标的被用户竞价成功的,相应标的买受人将按照如下收费标准向福中达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
举例:
某商业机构于****年**月**日后发布一标的,标的系统成交价金额为100万元,则该标的的买受人应支付软件使用费为100万*X%(平台费率)=Y元。
2、其他机构、资产处置人
此类机构/处置人发布的标的所对应的软件使用费收费标准以标的详情页展示为准。
3、软件使用费收取上限为人民币10万元,下限为10元,具体以标的页面公示为准。
4、平台注册的发布人在项目公告、竞买须知、协议等中明确平台向买家收取软件服务费及收费标准。发布人在平台发布竞买信息中未包括软件服务费声明的,平台有权驳回发布请求。发布人未告知竞买人平台软件费服务费收费标准而引发的收费纠纷,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缴费方式
1、线下支付:
标的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通过线下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即可联系处置机构和/或委托人办理交割手续。
单价拍卖的,买受人应根据确定的交割数量*成交单价或实际交割数量*成交单价缴纳软件使用费。
2、缴纳期限:
软件使用费缴纳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的3日内,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平台可依法对其进行追缴或采取其他适当措施。
3、发票:
买受人可在支付软件使用费成功后向平台申请开具发票,
本规则自2022年1月1日生效并执行。